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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规定

发布日期:2025-02-19    点击: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文化氛围,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规定是指对拟进入实验实训室开展工作学习的师生和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实训室的一种规范机制。

第三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试题库包括安全通识题和实验实训室专业安全知识题。安全通识题由教务处负责建设,实验实训室专业安全知识题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建设。教务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准入教育考核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

(三)学校与各学院负责组织对师生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

(四)各实验实训室须根据实验内容,组织对进入实验实训室的师生进行教育培训。

(五)如因安全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第四条 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国家、地方、行业关于高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实验实训室通识性安全知识。

(三)化学类实验实训室的专项安全知识。

(四)生物类实验实训室的专项安全知识。

(五)实验实训室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知识。

(六)实验实训室的急救逃生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五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在线学习。

(二)根据实验实训内容,各学院或实验实训室集中安排专项教育培训。

(三)虚拟仿真或实景应急演练。

(四)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在线考试。

第六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

(一)通过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考核,成绩合格。

(二)各学院组织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知识确认书,获得准入资格。

(三)准入证书教师有效期为5年,到期后需重新参加考试。

第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