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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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5-02-19    点击:

一、实验实训室内不得擅自改装、拆修配电箱、电源插座等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不使用劣质或不合格的低压电器产品。

二、实验实训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包好带电线头,以防发生触电。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对实验实训室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开关、插座等应定期检查及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器件,防止绝缘老化、接触不良、过负荷等因素引发事故。禁止在一个插座或移动插线板上插用多个用电负荷,尤其是插接大功率电热装置。

三、安全设施不合格或仪器设备正在维修时,要做好明显标志,维修仪器设备时不得带电作业。

四、实验实训室所用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带故障运行,要经常检修维护,排除不安全因素。

五、电线及电器设备要保持干燥清洁,防止油水浸泡,发现有破裂磨损时,应及时报修整改,以防漏电引起事故。

六、新安装的仪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对其线路检查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八、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

九、凡能碰触到的仪器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十、使用电钻等电器用具时,应佩戴绝缘手套,不得将电线绕在手上或放在高温物体及机器活动部位上。

十一、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十二、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电动机过热,有焦糊味、不转动、有异响及烧保险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并进行检查。

十三、因电线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沙子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十四、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设备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确需过夜或连续运行的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五、学生实验实训完毕,应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耗材等,清理桌面,摆好桌椅,打扫实验实训室卫生,关好门窗水电,拉下电源开关,经任课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十六、各二级学院管理区域内配电间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严格管理,不得随意开放。